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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3年修订)

发布日期:2023-09-17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133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校教学和学生管理相关办法以及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

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学院推免生的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其他领导、教师代表为小组成员。

二、推免名额与类型

推免名额中常规名额已包括按学科、专业发展情况分配的名额。其中常规名额学校分配我院共5个(其中1个为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名额)。常规名额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择优确定学院常规推免生名单,经公示后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于申请专项推免的学生,学院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相应负责单位。

三、推荐条件

具体推荐条件参照《办法》《通知》要求。

四、常规名额推荐办法

凡申请常规名额推荐的学生,按如下办法产生推荐名单:

1、常规推免名额(4个),根据班级人数在1班、2班进行分配,2020级为1班3个名额,2班1个名额。每个班级以学生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学分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65%+素质评价成绩×35%

注:学分加权平均分指教务系统中前三学年正考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素质评价成绩为学生前三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

2、北京市一流学科推免名额(1个),在全院范围内根据学生在校期间为学院发展建设的贡献度进行排序,不区分班级。综合排名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度=学分加权平均分×60%+素质评价成绩×20%+学院发展特殊贡献×20%

注:未获得常规推免名额的学生自动进入此排序,学生可根据“学院发展特殊贡献实施细则”撰写自己在校期间对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的个人陈述(800字以内)并附支撑材料,个人陈述中需要说明拟申请的分数(100分满分)、完成的情况、对学院产生的积极影响、如以团队骨干成员成员申请需陈述个人贡献等。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对个人陈述进行认定,形成学院发展建设特殊贡献度得分。

3.专项推免以学校相关负责单位对申请学生组织的综合考评排名为推免生推荐依据。

4.若后期学校为我院追加推免名额,将由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进行分配。

五、工作程序

具体工作程序按照《办法》《通知》要求进行。

六、管理和监督

1.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向我院毕业生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工作。

2.在涉及推免生推荐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相关事项中贯彻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3.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推免生推荐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4.对于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学院对本单位推荐工作的过程及结果全面负责,确保推荐工作公平、规范,如有违规行为,学院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学院发展特殊贡献实施细则:

学院发展特殊贡献满分为10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由申报学生出具证明,并且证书上的日期需为学生在读期间。

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类:

(1)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100分;

(2)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80分;

(3)其他省部级以上德育方面表彰。

2、社会实践类:

(1)国家级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成员或个人,100分;

(2)省部级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成员或个人,80分;

3、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

(1)在学校公布的A类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作者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100分;

(2)国家级、国际级科技竞赛获奖,80分;(需学院认定的竞赛目录)

(3)省部级科技竞赛获奖,60分;(需学院认定的竞赛目录)

4、学生工作与社会工作:

(1)全国学联主席或市学联主席,90-100分;

(2)在重大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代表学校赢得荣誉受到北京市及以上表彰,如:北京冬奥会、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等,80-100分;

(3)获得共青团系统授予的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80-100分。

5、文化体育与全面发展:

(1)全国及省部级大学生体育比赛获得名次,如: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北京市高校排球联赛。所有申请同学须在运动队满三年;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或北京市比赛前三名。主力队员100分,替补队员80分;在队证明和身份由运动队主教练提供;

(2)国家级人文类竞赛获前六名、省部级人文类竞赛获前三名的集体骨干成员或个人80分。

6、其他:

(1)入学后在我校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70分。

附件2: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届毕业生推免常规名额推荐顺序

附件3: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届毕业生推免北京市一流学科名额推荐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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