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合同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提高学院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学院合法权益,促进学院各项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校发〔2016〕221号)规定,学院制定了《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合同管理细则》,并经2019年10月9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执行。
一、基本原则
1.凡学院产生的一切对外发生的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且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主体应为中央财经大学。其他情况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合同的主要内容、签订订立和履行等,严格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3.合同管理遵循“统一指导监督,分类归口承办,责任明确到人”原则。
二、合同归档管理
各类合同事项归口部门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进行归档。归档要求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合同编码
一级编码:部门代号。TJ
二级编码:相应编号按下列括号中汉字表示。
学院发展(FZ) :包括国内外合作、实习基地建设等与学院发展相关合同。
财务报销(CW):包括所有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采购合同、车辆租赁等需要财务报销类合同。由财务经办人负责相关合同档案管理
场地租赁(CD):包括所有场地租赁类合同。由场馆管理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
其他合同(QT):上述未涵盖在内的。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相关档案管理
三级编码:按签约年份分类,编号代码为年份的四位阿拉伯数字。如2019
四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四级编码的最小类范围内进行连续编号,编号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从0001自9999 如:编码:如TJ-FZ-2019-0001
(二)档案存档模板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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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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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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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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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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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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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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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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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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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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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CD-201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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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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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CD-201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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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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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CD-201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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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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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CD-201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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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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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CD-201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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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场地合同管理
三、未尽事宜,参照《中央财经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校发〔2016〕221号)执行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央财经大学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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