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细则,并经2019年10月9日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印发执行。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
1.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优化单位固定资产配置;
2.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界定、固定资产的保管以及固定资产购置、修理、转移、转让、清查盘点、报废等管理工作;
3.接受学校各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资产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
1.配合学校资产处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三、固定资产的采购
1.按照学校规定实行采购计划制。需求部门负责人应在年底对下一年度所需采购物资进行采购计划申报。具体采购项目及数量由学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决定。最终由资产管理员在系统中提交年度采购计划。
2.计划通过后,部门负责人应在实际采购年度向资产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上报学校采购部门。按照学校采购规定,由学校采购部门统一落实采购。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1.配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根据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保证账、物、卡相符。按照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报废:电气设备为8—10年;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为6—10年;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为5—8年;文艺体育设备为5—8年;办公家具长期使用(损坏无法修复可报废)。认真做好有关资产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及资产管理系统资产信息维护工作。
2.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实行责任人制
在两校区各场馆以及办公室存放的固定资产,分别落实到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管理。当名下资产发生损坏或院内调拨时应对应填写资产报废单或院内调拨单,经学院审批后完成报废或调拨工作。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
资产管理员应根据责任人填写的资产报废单进行报废资产审核,确认确实不具备使用价值后提请学院领导班子审批通过后,在学校资产系统中提请报废。
1.固定资产出现以下情形,可申请报废:
2.超出使用年限,并已没有使用价值;
3.虽在使用年限,但已不能使用,不具备使用价值;
六、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资产采购计划申请表
2.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固定资产调拨单
3.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中央财经大学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