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25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本科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教学检查是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的主要措施之一。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发扬优良的教风和学风,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定于下学期第一周(即8月29日-9月2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方面
1.教学设施与秩序检查
学校有关部门应在8月28日前检查所有上课教室的设备、设施的完整情况,包括多媒体教学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教室桌椅是否完好;班车安排是否妥当等。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人员检查开学第一周的教学情况,特别是8月29日当天任课教师的到课及上课情况、学生的到课和纪律情况。
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将对下学期第一周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予以核实后向全校通报。
2.课堂教学准备情况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系(教研室)主任检查本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准备情况,主要包括: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教师、外聘教师、外教)是否准备好下学期教案、参考资料、课件等教学内容,以确保授课质量。
3.上好每门课的第一堂课
请任课教师第一堂课向学生详细解说课程大纲和学习规则,包括课程的结构、主要与次要的内容、教学目标、进度安排、教与学的方法、作业要求、答疑时间与联系方式、成绩考核依据、旷课处理、相关教材及阅读技巧、必要的阅读书目、论文与数据等。
4.实践性教学环节
(1)各学院要开展实验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开课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精心安排实验课表,确保实验效果。
(2)各实验室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条件,统筹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认真制定下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或安排。
5.检查、总结本学期期末考试情况
(1)检查试卷的装订、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等的规范、完成情况,并严格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
(2)对教师在试卷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教研室主任应及时汇总并向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汇报,采纳合理建议。
(3)检查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总结情况。
(二)教学管理方面
1.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尤其是教学任务与课表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顺利进行。
2.学生教材领取情况,检查教材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漏订等情况。
(三)教师教风方面
本着为人师表、从严治教的原则,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有关教师行为规范方面的规定,对本单位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纪律、教学质量、教师风范等方面认真进行检查,确保一线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要把教学检查作为日常工作来抓,把期初、期中和期末的重点检查和平时的日常检查结合起来,使教学检查真正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要重视检查效果,不能流于形式。
2.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负责组建教学检查小组,拟定自查工作计划,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
3.对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检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于9月13日下午5:00前交教务处实验楼西一层102办公室,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8311。对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需要学校协调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方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