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发〔2015〕23号
为确保各项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师生更好的安排学习和工作,现将2015-2016学年寒假和2016年部分节假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5-2016学年寒假
学生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至2月27日,2月28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上班至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从1月24日(星期日)起至2月25日(星期四)放假,2月26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二)2016年部分节假日
我校2016年法定节假日的时间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执行,具体如下。
1.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2.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3.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4.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教学安排按照6月10日(星期五)进行。
5.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教学安排按照9月16日(星期五)进行。
6.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教学安排分别按照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