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1〕10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主要用于激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第三条 参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研究生,其评审材料以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为准。
第四条 我院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名额和奖金额度由学校确定。
第五条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研究生在评定期限内的表现进行评定。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 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每生1.2万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每生0.8万元。
第七条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六)取得正式研究生学籍,并按时交纳学费。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评定时间段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
(二)评定时间段内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评定时间段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不包括因国家和北京市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而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四)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
(五)未缴纳学费或未注册的;
(六)评定时间段内有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的;
(七)学院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三章 名额分配
第十条 我院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各专业在校研究生规模、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确定我院名额分配方案。
第四章 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纪检委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报、评审等组织等工作。
第十二条 我院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申请资格。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学院评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具体评价体系详见《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分参照标准》。学院评委会确定我院获奖学生名单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对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各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委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评委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五条 对已获奖的研究生,若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将撤销奖励并予以相应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10月9日
附: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分参照标准
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包括课程成绩、科研成绩、思想品德三项内容。具体评分参照标准如下:
(一)学业成绩排名(满分50分)
截止评奖时必修课程平均学分成绩=[Σ(必修课成绩×学分)/Σ学分]*50%
(二)科研、实践成绩(满分40分)
1.科研类成果评分
学生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著作、著作权、专利、鉴定、研究报告、艺术作品和参会情况均以“研究生科研管理系统”内审核通过的成果为准(A类及以上期刊论文成果以学校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其余成果以学院审核结果为准)。所有类型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中央财经大学。
(1)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绩认定依据中央财经大学学术论文期刊分类标准执行。在AA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计20分/篇,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计15分/篇,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计10分/篇,在C类期刊发表论文计5分/篇。
在一级学术团体组织的科学报告会上做主题报告计20分/篇,作专题报告计10分/篇,作墙报交流计5分/篇;在二级学术团体组织的科学报告会上作主题报告计10分/篇,作专题报告计5分/篇,作墙报交流计3分/篇。
同一篇论文取高计分不累加。论文署名第一作者为学生的导师者,视学生为第一作者。
每篇论文根据作者排序(均去掉导师排序)予以计分,计分办法如下:
1.学生,计满分;
2.学生+老师(导师以外的老师,以下简称老师),按2/3计算得分;
3.老师+学生,按1/3计算得分;
4.学生a+学生b,学生a按2/3计算得分,学生b按1/3计算得分;
5.老师+老师+学生,按1/6计算得分;
6.老师+学生+老师,按1/3计算得分;
7.学生+老师+老师,按1/2计算得分;
8.老师+学生a+学生b,学生a按1/3计算得分,学生b按1/6计算得分;
9.学生a+学生b+老师,学生a按1/2计算得分,学生b按1/3计算得分;
10.学生a+老师+学生b,学生a按1/2计算得分,学生b按1/6计算得分;
11.学生a+学生b+学生c,学生a按1/2计算得分,学生b按1/3计算得分,学生c按1/6计算得分。
(2)课题研究:主持针对学生设立的研究课题,国家级项目得20分,北京市级项目得10分,校级项目得5分。
(3)其他科研成果:出版专著、申请专利等其他科研成果的相应成绩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2.实践类成果评分
学生在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计分如下:
(1)社会实践类项目
级别 |
评分标准 |
奖项 |
得分 |
国家级 |
参与国家级社会实践示范项目且项目成果被国家级部门认可、推广,或获国家级媒体专题报道 |
一等奖 |
20 |
|
|
二等奖 |
19 |
|
|
三等奖 |
18 |
|
|
优秀奖/参与奖 |
17 |
省部级 |
参与省级社会实践重点项目,如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项目,项目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实践成果显著,获省级部门表彰或省级媒体报道 |
一等奖 |
15 |
|
|
二等奖 |
14 |
|
|
三等奖 |
13 |
|
|
优秀奖 |
12 |
市县级 |
参与市县级社会实践特色项目,在实践中解决了当地实际问题,获得市县级相关部门认可或当地媒体报道 |
一等奖 |
10 |
|
|
二等奖 |
9 |
|
|
三等奖 |
8 |
|
|
优秀奖 |
7 |
校级 |
主持或参与校级社会实践项目并形成高质量社会实践报告,或校级表彰 |
一等奖 |
5 |
|
|
二等奖 |
4 |
|
|
三等奖 |
3 |
|
|
优秀奖 |
2 |
院级 |
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
———— |
3 |
(2)创新创业与技能大赛类
级别 |
奖 项 |
个人参赛/主持者 |
国家级及以上赛事 |
一等奖 |
20 |
|
二等奖 |
19 |
|
三等奖 |
18 |
|
优秀奖/参与奖 |
17 |
省部级赛事 |
一等奖 |
15 |
|
二等奖 |
14 |
|
三等奖 |
13 |
|
优秀奖/参与奖 |
12 |
校级赛事 |
一等奖 |
10 |
|
二等奖 |
9 |
|
三等奖 |
8 |
|
优秀奖/参与奖 |
7 |
(3)发明创造类
成果类型 |
评分标准 |
成果特点 |
得分 |
国际专利 |
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如通过 PCT 途径获得多个国家专利授权 |
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国际认可度,成果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 |
20 |
国家发明专利 |
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
需经过严格审查,技术方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
15 |
实用新型专利 |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侧重于产品的实用技术改进 |
10 |
外观设计专利 |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
注重产品的美学设计 |
5分/项 |
软件著作权 |
拥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根据软件的功能复杂度、应用范围等因素,每项给予 1 - 3 分 |
保护软件的版权,反映软件开发者的智力成果 |
3分/项 |
(4)社会贡献类
影响力级别 |
具体表现 |
评分 |
国家级 |
在社会公益、环境保护、扶贫助困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项目被国家级媒体报道,或获得国家级表彰 |
20 |
市级、省部级 |
在地区范围内为社会做出重要贡献,如解决区域性民生问题、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获得地市级、省部级表彰或被当地主流媒体报道 |
15 |
校级 |
在社区服务、校园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得到社区或学校的高度认可,如获得社区荣誉证书或学校表彰 |
10 |
(三)思想品德(10分)
1、诚实守信等良好的个人品德修养,计0-2分;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计0-2分;
3、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为学院班级做出较大学生工作贡献,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计0-2分;
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环境卫生情况,计0-2分;
5、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态度,具有良好的科研合作意识,计0-2分;
此项得分=班级成员互相打分取平均分*50%+辅导员打分*50%
附加说明:
1.科研实践参与多个不同类型的项目,可累计加分,最高为40分。
2.同一成果在不同类别或不同级别中,取高不累加。
3.多人合作成果,根据个人贡献度分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分工说明、团队评价等。如无贡献分配证明,按照团队负责人获得该成果评分分值的一半,其他成员均分成果评分一半分值计算。
4.所有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媒体报道、表彰文件、项目立项书、结题报告、实践成果材料(如调研报告、活动照片、实践地反馈等)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注:当学生总得分相同时,按以下办法排出名次:产业经济学研究生按照科研成绩、学习成绩、实践成绩、思想品德顺序依次比较单项得分;体育硕士研究生按照实践成绩、学习成绩、科研成绩、思想品德顺序依次比较单项得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