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现收到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
教字[2017]61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包括必修课和限选课)安排在6月26日—7月5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干事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通过网络查询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周老师联系(61776745)。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1.考试时间为110分钟。上午第一场8:00—9:50,第二场10:10—12:00;下午第一场14:00—15:50,第二场16:10—18:00。
2.请各教学单位在6月16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必须安排2名监考人员(考生人数76-95人时安排3名监考人员,考生人数96人以上时安排4名监考人员)。各单位必须召开全院范围的考试工作会议,并就监考纪律、考试纪律进行深入宣传。
3.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干事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中央财经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并将此表下发监考人员。请监考人员安排考生按《中央财经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中的座号顺序分散就座(靠墙和最后一排原则上不安排考生就座),监考人员将该表填写完整后交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202考务办公室或沙河校区东区主教学楼206考务办公室。
二、命题工作
1.任课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试题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覆盖面要广,题型设计合理多样,试题难易适中,评分标准赋分合理,同一科目出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内容应难度相当,没有重复,A卷作为期末正常考试用卷,B卷作为下学期期初补考用卷。
2.各教学单位的系主任和教学院长要负责试卷审核,签字后方可送交印刷厂。任课教师必须对印刷厂做好的试卷样稿进行复核,确保无误后才能印制。
三、实验课考试
实验课的考试由任课教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其中,独立的实验课由学校统一安排;课程中所含的实验考核学校不作统一安排,其理论部分的考核可由学校统一安排(申请中需注明考试时长)。
四、试卷评阅
任课教师评阅试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要求的通知”(教字[2007]37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成绩录入
1.由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要求在7月2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即限选课)的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定和最终登记,素质教育选修课(即任选课)的成绩采用P(合格)、NP(不合格)两级制进行评定和最终登记。成绩录入方法见《成绩录入指南》(最新版)。
3.补考、重修成绩按实得分进行登记。
4.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如发现只有某个考生的试卷,而在录入名单里却没有该考生的姓名,如果该课程是必修课,请任课教师和教务处核对名单;如果是选修课,任课教师应将该考生试卷交教务干事,成绩不需录入,试卷不需随班装订。
5.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后要仔细审核确保无误后再提交。如果提交成绩后发现录入有误,在学校规定的录入时间内可以更改,需要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申请流程为成绩提交返回申请-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返回成绩录入权限。7月21日后,对于已提交的成绩不能作任何改动。
6.享受特殊政策入学的少数民族本科生、高水平运动员和退役运动员成绩录入办法见“关于对我校享受特殊政策入学的少数民族本科生成绩考核的规定”(教字[2007]2号)、“关于对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符合国家免试入学政策的退役运动员成绩考核的规定”(教字[2007]3号)和教务处下发的“中央财经大学享受特殊政策入学的少数民族、高水平运动员和退役运动员名单”。
7.任课教师将所授课程的成绩单打印一份并签字,由教学单位汇总后交教务处。
8.若考试总成绩中包含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必须附A4纸对平时成绩考核办法做出说明(需打印),并附平时考核成绩单(通过信息查询-学生点名册查询 打印)。
9.试卷分析报告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教师在打印成绩单的同时选择“试卷分析打印”可进行试卷分析报告的撰写及打印,试卷分析报告要填写完整,并由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名。
六、试卷装订及保管
1.试卷装订顺序从上到下为:空白试卷→标准答案→成绩单(如有平时成绩,应加平时成绩考核说明及平时考核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按学号顺序排列的试卷。
2.试卷由学校印刷厂统一装订,请各教学单位将试卷按照装订顺序整理好送学校印刷厂。
3.要求认真填写试卷封皮(包括试卷脊背处的“课程名称”、“考试班级”和“编号”)的各项内容。
4.国经贸(金融风险)专业计划外学生的试卷要单独装订并交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干事和任课教师一定要注意。
5.补考和自修方式重修的考试试卷要单独装订(不能和正常考试的试卷装在一起)。考试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课程,不同课程的试卷可共同装订(以课程为单位排列,试卷份数太多时,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情况分卷装订)。此类考试试卷不需要装订试卷分析报告。
6.各教学单位应在9月8日前将成绩单(包括平时考核成绩单)、考试分析总结、试卷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交教务处。
7. 空白试卷、标准答案、试卷分析报告由各教学单位留存,其中,空白试卷和标准答案留存电子版即可。
8.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试卷质量监控工作,含命题、阅卷质量与装订质量监控,学校将不定期抽查。
七、上学期试卷评阅、装订存在的问题
1.试卷封皮内容填写不完整。
2.试卷装订顺序不对。
3.任课教师给了平时成绩,但是没有平时成绩单(点名册)和平时成绩考核说明。
4.《试卷分析报告》中的“试卷情况分析”和“改进措施”部分填写不完整(有的就写一句话,有的什么也没写)
5.试卷分析报告教学院长没有签名。
6.试卷参考答案不规范,没有按照模板做。
7.成绩单上任课教师没有签名。
8.试卷批改不规范,没有按照试卷评阅要求和评阅模板做(阅卷教师没有签名;选择题、判断题只是错的打了×,对的没有批阅;阅卷采用了给负分的方式;简答题和论述题没有给分步分;试卷有更改的地方阅卷老师没有签名)。
从本学期开始的试卷要避免出现上述问题。试卷质量是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的命题、阅卷、试卷装订工作。
八、下学期期初补考安排
1.下学期期初补考定于2017年9月16日和17日进行。
2.学生的重修课程不及格只能再次重修,不可以参加期初补考
3.学生期末考试旷考、违纪的课程不能参加期初补考,只能重修。
九、其他
1.考生必须凭中央财经大学校园卡(校园卡上面照片和个人信息要清晰)或学生证参加考试,如证件遗失应提前补办。
2.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下学期开学后前二周之内提出查卷申请,并依据《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4〕83号)相关规定进行复核。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