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10时,我院第一学生党支部在沙河校区看台209会议室召开了支部会议,支部全体预备党员准时参加。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选举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学生党支部新一届支部书记,酝酿支部届中调整的人选。本次大会由杜文竹同志负责主持,许特然同志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会议中首先由现任支部书记杜文竹同志介绍本次会议的到会情况并提出本次会议的重点内容:酝酿一名届中调整的支部书记候选人。首先由杜文竹同志发表意见,她推选许特然同志为新一届支部候选人。之后全体党员和预备党员进行投票,最终全票通过推选许特然同志为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学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随后,大会进行第二项,开展本月份的支部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进行感悟交流和心得总结,同志们结合自身经历分别积极主动的发表了自己的学习心得。许特然同志首先发言,她结合自己的研究生辅导员工作中的电信诈骗问题交流自己学习心得,她认为学生应该积极主动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利用好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萍同志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对我国“十四五”规划发展的积极影响,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法律需要,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余文洁同志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王玉玲同志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籍,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典。牛婧睿同志提出《环境保护法》和《婚姻法》的改变,可以看到凡是涉及民事主体私人利益的事项都要尊重民事主体的自主判断,这就是自愿原则的体现。这一点会对每一个民众的生活都产生影响,给了我们更多自主判断、自由探索与创新的空间,也让我们知道,有自由就有责任,自己要对自己的自主决定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马文婧同志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有助于民法规范的体系化,法典编纂并非将现有的民事单行法进行简单汇编,而是整合贯通。法典顺应时代新要求对电子合同、网络虚拟财产等提供基本规则,能够实现“同案同判”的目标,有助于司法裁判的统一,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天琦同志和孙呈玥同志都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更加注重人才的保护和发展,个人是国家最小的组成单位,国民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发展,高技术的人才更是可以推动整个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刘子轩同志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最后,支部书记杜文竹老师进行了总结发言,提出来同志们近段时间以来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期望和要求。通过此次会议支部成员选举出新一届支部书记的候选人人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并发现了自身的不足与努力方向,会议圆满结束。